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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认真开展交通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
索引号: | ZDDBG168558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厅劳动安全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认真开展交通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09-04-28 |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局,省公路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厅航运局、厅外资办、宝汉公司:
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年”活动精神,落实冯明怀总工程师在全省交通系统“安全生产年”工作视频会议提出的“又好又快又安全”的工作目标。切实抓好交通建设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我省交通建设规模大、任务重、施工条件复杂的实际情况,省厅计划开展交通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思路和目标
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动力,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近期与长远、治标与治本、预防与查处相结合,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以有效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扎实开展交通建设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杜绝群死群伤事故发生,促进交通建设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开展步骤和职责划分
全省交通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自 4 月 20 日开始,至7 月20 日结束,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部署阶段:( 4 月 20 日- 4月30 日)围绕安全专项整治目标,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第二阶段:排查阶段:( 5 月 1 日- 5月31 日)。根据通知要求,制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深入建设一线认真进行交通建设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第三阶段:整治阶段:( 6 月 1 日- 6月30 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隐患认真督促整治,将安全隐患逐一消除在萌芽状态。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 7 月 1 日- 7月10 日)。对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回头望”,并认真总结整治成果,查找安全管理中存在的不足,提出下一步改进措施,探索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全省交通建设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由省厅“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局、省公路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厅航运局、厅外资办、宝汉公司参加。具体分工如下:
(一)农村公路:由省公路局牵头,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局负责,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二)高速公路:分别由省高速集团、交通集团牵头、厅外资办、宝汉公司牵头,各重点建设项目管理机构负责,对所管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三)干线公路:由省公路局负责,对全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四)水路建设:由厅航运局负责,对全省港口码头建设项目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三、工作范围和内容
(一)公路工程建设项目
重点检查“两项达标”(施工人员管理达标、施工现场防护达标),“四项严禁”(严禁在泥石流区、滑坡体、洪水位下等危险区域设置施工驻地、严禁违规进行挖孔桩作业、严禁长大隧道无超前预报和监控量测措施施工、严禁违规立体交叉作业),“五项制度”(施工现场危险告知制度、施工安全监理制度、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设备进场验收登记制度、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落实情况、桥梁工程高空作业脚手架及安全网设置情况、隧道工程开挖、初期支护、通风及排水情况、高边坡开挖及滑坡治理安全管理情况、河道施工防汛情况、爆破器材管理情况、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及特种人员持证情况、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情况、建设各方安全生产机构的建立情况、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及落实情况等。
(二)水路工程建设项目
重点检查港口码头建设各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建立情况、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及特种人员持证情况,下河坡道上下边坡施工安全隐患、水下施工安全隐患、施工过程中从业人员、材料及设备过江过河航运安全等。
四、相关要求
(一)全省交通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是我省进一步加快交通建设发展过程中的一件重要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活动方案,细划分解目标,狠抓措施落实,确保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二)各单位要深入一线、抓住安全生产主要和关键环节认真进行检查和整治工作,要通过本次活动,掌握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不足,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促进我省交通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
(三)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围绕交通建设实际情况,广泛宣传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和内容,为该项工作的正常开展营造社会舆论氛围。
(四)各有关单位请于 8 月 10 日前将各自开展交通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总结书面上报省厅。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章)
二○○九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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